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露天矿山边坡监测系统建设及预警响应要求

中海达logo

搜索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露天矿山边坡监测系统建设及预警响应要求
2023-09-06

本要求所指边坡为:露天矿山采场及排土场边坡。 

一、总体要求

露天矿山边坡监测系统建设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并遵照«煤炭工业露天矿边坡工程监测规范»(GB51214-2017)、«露天煤矿边坡变形监测技术规范»(GB/T37697-2019)、«露天矿边坡稳定性分析及岩移监测方法»(MT/T1183-2020)、«非煤露天矿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1016-2014)、«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安全监测技术规范»(AQ/T2063-2018)等现行标准规范和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求,结合矿山实际开展建设。

二、矿端建设

(一)监测范围。

1.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的露天煤矿采场和排土场边坡。

2.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的现状高度150米及以上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采场边坡。

3.所有现状堆置高度150米及以上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在用排土场的边坡。

(二)监测项目。

1.必须监测项目:边坡表面变形、边坡视频图像。

2.其他监测项目:根据露天矿山实际情况,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开展内部变形、应力、爆破振动、降雨量、地下水、地表水等项目监测。

(三)监测布点。

1.边坡表面变形监测。推荐使用地基干涉雷达(以下简称:边坡雷达)、全球导航卫星系统(以下简称:GNSS)一种或两种方式对边坡进行监测。其中,对未靠帮(未终了)边坡和GNSS安装施工存在安全隐患的边坡,建议使用边坡雷达进行监测。

(1)边坡雷达。单台边坡雷达安装位置要与观测目标保持通视,距离目标边坡的最远距离不大于4000米、水平监测范围覆盖角度不大于120度,并远离电磁干扰区和雷击区,避开震动干扰及地表沉陷区域,确保雷达监测点地基稳定。 

(2)GNSS。边坡监测点应严格按照«煤炭工业露天矿边坡工程监测规范»(GB51214-2017)和«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安全监测技术规范»(AQ/T2063-2018)中相关条款要求布设;坡顶应设监测点,安装位置距离坡顶线不大于30米;年度边坡稳定性评价报告中鉴定为不稳定的边坡,监测线间距不大于100米,测点垂直距离不大于50米。

2.边坡视频图像监测。监测范围应覆盖边坡全部区域,使用高清摄像头,单台摄像头覆盖半径不超过2000米。

3.其他监测。按照现行标准规范执行。

(四)监测设备。

1.边坡雷达应满足:监测精度优于1毫米;距离向分辨率不大于0.5米,方位向分辨率不大于10毫弧度;设备年度在线率不低于90%。

2.GNSS应满足:支持北斗等;平面静态解算精度优于(2.5+1×10-6D)毫米,高程静态解算精度优于(5.0+1×10-6D)毫米,其中D为所测量的基线长度;设备年度综合在线率不低于90%。

3.高清摄像头应满足:具备后期加装AI智能视频识别的条件,图像分辨率优于400万像素;图像及视频参数不小于1/2.7"靶面尺寸,低照度彩色不大于0.005勒克斯,黑白不大于0.0025勒克斯,具备可见光或红外补光功能;视频监控系统的数据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0天;设备年度综合在线率不低于90%。

4.其他监测设备: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可选用自动式全站仪、裂缝计、倾斜计、应力计、爆破振动仪、水位计、雨量计等设备进行监测。

三、预警及响应

(一)预警值设置。露天矿山企业是边坡监测预警值设置的责任主体,企业不具备能力的,要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预警服务。预警值应结合年度边坡稳定性分析报告设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更新,至少每半年核定一次。年度边坡稳定性分析报告应设立专章分析近一年的边坡监测情况,并提出下一年度预警值设置建议。

(二)预警等级设定。预警等级应分为四级,分别用红、橙、黄、蓝标示。短时间内滑坡可能性非常大,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定为一级红色预警;短时间内滑坡可能性大,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定为二级橙色预警;滑坡可能性较大,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定为三级黄色预警;有滑坡可能性且影响正常生产的应定为四级蓝色预警。

(三)预警响应处置。露天矿山企业是预警响应的责任主体,应建立边坡监测预警分级响应处置机制,并纳入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处理、整改。预警及响应处置情况要形成信息台账,实现预警信息有效、及时处置和闭环管理。